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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克】今夜我也在期待着

Summary:

新世纪的开端,克莱恩邂逅了一本可以和作者对话的诗集。

Notes:

全文2w1/克莱恩第一人称/一切历史均不保证真实可信

Translation into Vietnamese:
Đêm nay tôi cũng đang trông chờ
by Mr.Sawcj

Work Text: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再过几小时,世纪更迭的钟声便会敲响。两年前,英国政府为庆祝千禧年的到来,开始施工一栋建筑,计划将其打造成新世纪伦敦的标志性建筑物。这造物坐落于泰晤士河边格林威治半道岛上,人们将其命名为“千年穹顶”。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天,它终于正式对游客开放,欢迎人们前往,在盛大的烟花表演中度过这一天。

我也是欣赏焰火的其中一员。

坦白说,我在来之前,心里对“世纪之交”这种名头并没有太多触动,不过就是迎来新的一年罢了,对我个人来说,并没有很多特殊意义。来到这里三个月,这座城市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一是古老,二是冷漠。

古老这一点不用太多解释,而冷漠则是我非常个人的看法。偶尔遇见街边有人唱歌,歌声嘹亮而清越,我总忍不住放慢脚步,想要多听上一两句,其他人则不然,他们似是开了屏蔽仪的机器,从我身边匆匆路过,这时如果在高空放一架摄像机,我想,我会是碌碌蚂蚁中的一只蜗牛,是茫茫动态中的一个静止符。我始终融入不了这座城市,只能做一个外来人。

此时的情况却大不相同。置身于被喜悦和激动充斥心灵的人群中,个人是很难不被这些情绪所感染的,渐渐地,我也不由心生期待,人群开始大声倒计时,我则默默在心里跟着倒数。

喊出“零”的时候,庄严神圣的钟声准时传响全城,好似完成某项重大使命般,我轻松地笑起来,随即拉紧围巾,在阵阵欢呼中走出了人群。

 

喧闹声逐渐远去,深夜的街道回归寂静。一阵令人战栗的冷风吹过,我不太情愿地抽出缩进大衣口袋的手,从头顶取下一片枯叶。

一般来说,树木在这种天气早该无叶可落,这也许是最后一片叶子,这么想着,我借着一旁路灯的光,抬头看了一眼,在夜空这块巨大的幕布下,头顶那棵树光秃秃的枝桠交织成许多不规则的画框,其中一个恰好框住了新世纪的弦月。

可惜的是,我这次出行,相机并未带在身上。

低头看去,手上的叶子焦干且松脆,手指轻轻一碰便碎成了五六份,我将枯叶扔进垃圾桶,在路灯的一路照耀下,继续朝住处回走。

我就读的学校就在不远处,这也是我乐意深夜前去“千年穹顶”凑个热闹的原因。

然而此刻,感受过热闹后,孤身行走于无人的街道,我才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孤独。

风是无形的巨兽,逡巡于每一寸街道,巨大的咆哮声在我耳边震响,除此之外,再无声息。

 

踏进学校还没几分钟,突然落起大雨——原来之前的狂风是在为暴雨做铺垫。雨点如豆大,我在雨中几乎睁不开眼,朦胧中我瞥见唯一一处灯光,便使尽力气狂奔过去。

毫无悬念地,在这深夜为我提供了一个避雨屋檐的,正是图书馆。

我就读历史系,短短三个月已和图书馆打过无数次交道,为了写成老师布置的一篇论文,往往要在桌上摞起高过我头顶的参考书籍。每完成一篇,手和脖子就像机器里的陈旧零件,发出要报废的警告,我总恨不得立刻把书和笔都扫下桌子,腾个位置出来,好趴在桌子上睡个一天一夜,睡足精神。

我脱下淋湿的外套,挂在手上,寒风中我打了个哆嗦,然后赶紧拉开门走进了图书馆。图书馆内谈不上多温暖,不过,单是没有风这一点,就让我非常感激了。

想也知道,这个点的图书馆不太可能有其他人,我对着空荡荡的桌椅松了口气,世纪之交,以人类的寿命而言,这样的日子一生也只遇得到一次,留在室内的确是辜负光阴,就连我,不也被鼓动着出门看了一场烟花吗?

隔着一堵墙,我听见暴雨如注,这场雨也不知何时能停,大概是下午已提前睡过一觉,我此刻并不觉困乏,于是走向距离我最近的书架,想要挑一本书来打发漫漫时间。

书架上的书一向是码得很是规整的,于是我第一眼便看见其中的不和谐因素——那本夹在大部头间,突出一角的书。我伸手将它抽出来,这实在很不像一本书,要我说,更像是哪位学生在慌乱之间弄混的本子或是笔记之类的东西。

事实上,这是一本诗集,诗集名是《若为星辰》,这位诗人可能是位观星爱好者,抱着这样的念头,我回到座位上,翻开了第一首诗。

诗句以一手漂亮的花体字写就,恣意而潇洒,而不是和寻常书籍一样的的打印体。我读了一会,心想,这位诗人恐怕无法靠卖书养活自己。我不精通于诗歌一道,只旁听过几回专讲诗歌的课,著名的诗歌不说熟烂于心,至少也是读过不少,而眼下,我读的几首诗,论意象,论韵格,都只称得上是平庸。

看着看着,便走了神,窗外依旧是乌黑一片,惊雷阵阵,雨仍未歇。

我叹了口气,实在犯懒,不想站起身再走到书架处换一本书,于是本着凑合凑合的心态继续往后翻。然而,随后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五首诗之后所有的纸张皆是空白,没有任何内容。最初,我以为只是一页空白,不甚在意地继续翻看,可是,无论我再怎么翻,后面的纸上都没有一个文字,哪怕一个墨点也没有。

这就很怪异了,我忍不住皱眉,难怪前一位读者如此不耐烦地将其塞回了书架上,这原来是一本没写完的书。

这就没办法了,我没了事情做,只好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边盼望着雨能快些停,边右手拿着笔在白纸上瞎比划。就这么过了会,我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我低头看去,大为惊骇,原来笔盖并不如我所想的那样,好好地安在钢笔上,我不小心把心中所想写在了在空白书页上。

要是有把伞就好了。

纸页上墨迹还未干,我看着那行字,一时怔愣,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好。大学的图书馆总是存放着有很多外面没有的绝版藏书,我不知道这本诗集是否身在其列,虽然希望渺茫,我还是祈祷着,在这位诗人的年代,他的诗集其实是大卖的。这样,我明天便好先和图书管理员说清楚情况,再去外边的书店买一本新的来替这一本。

我从口袋里摸出那枚落下的笔盖,安回钢笔上。看着那行崭新的字迹,我不由叹了口气,苦中作乐地想,自己好歹算是得了一册新本子。

看着看着,突然,在我那行字之下,另一行陌生的字迹浮现在纸页上,不,或许不能说是陌生,这字体我几分钟之前还称赞过,正是这诗集主人的花体字。

我惊得瞪大了眼,先是怀疑自己眼花——我有一点轻微的近视,因为非常轻微,所以并没有专门配眼镜,可无论我怎么揉眼,怎么睁眼闭眼,那行字都依旧清晰地显示在雪白纸页上。

我借你啊。

我想我可能是疯了,可不管怎么看,这句话显然就是对我上一句感叹的回复。

这想法实在太过荒谬,换作另一个人,别说拿起笔回复,想必会立刻丢下这本书,冒着大雨跑回公寓,最好第二天醒来,只把这午夜后发生的一切,当成是一场梦。

但我没有。

 

我从没有对其他人提起过,我其实还算是个神秘学爱好者。在故乡念高中时,我曾认真学过过占卜之道,不过至今记得还算清楚完整的,就只剩塔罗牌和黄水晶了。

听上去很可笑,我不信宗教,不信上帝用六天创造这个世界,却相信世界上有其他人类无法感知的存在,它们在无形中影响着这个世界,推动着万事万物在既定轨道上运行。而我所研习的历史学科,虽然也认为社会体制的更迭,有其必然性,但绝不会认同我秉持的神秘学观点。所以这是一个秘密,我不曾,以后也不打算让其他人知晓。

寂静中,我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腔中跳动剧烈。

我揭下笔盖,左手食指忍不住一下一下地点着桌面——这算是我个人思考时的一个小习惯,我想着要怎么回复这位寄宿书中的幽灵,是,我脑海升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回复我的是这本诗集作者未消逝的幽灵,这想法一冒出来,我感觉周围的温度都瞬间下降不少,全身立刻起了一层疙瘩。

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幽灵,那么此刻,他是否就在我周围看着我,甚至是以无形的身躯穿过了我的身体,才写下那行字的?当然,这都不过是我的无端猜想,毕竟,谁说幽灵一定要用笔才能写字呢,说不定他们只用在心里想一想,字便会自行出现。

我强行忍住四处张望的想法,镇定地握住笔,写道:你是谁?

写完这几个词,我不由坐直了身体,低头看了一眼戴在左腕的手表,然后便紧张地盯着纸张,等待回复传来。

字迹隐约浮现时,我又看了一眼表,离我停笔才过去三十秒。

这也是我想问你的问题,为什么我用来写诗的笔记本上会出现陌生的字迹,诉说着自己忘带伞的不幸遭遇,要知道,我差点疑心自己的屋子里住着一只怕雨的幽灵。

我忍不住笑了,我想我错了,和我对话的这位人士不是幽灵,而是一位诗人,是我手中这本诗集的主人。最后一丝害怕也消散了,想到在这世界上,我和他共享了这份独一无二的经历,我对他突然生出了亲切感,我提笔写道:很抱歉,我不是有意在你的诗集上写字的。我想,出于某些我们不清楚的原因,你的笔记本成了沟通时间的媒介,得以让我们在这无聊的深夜进行对话。

回复来得很快:不必道歉,很高兴我不是真的在和幽灵打交道。至于你提出的关于我笔记本的猜想,我很赞同,不过,看起来时间在穿越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偏差,此刻,我家窗外太阳正在升起,而我准备要起床工作了。顺便,祝你那能早些停雨。

我扫过最后一句话,不由抬眼看了眼窗外,就在我们聊了这么寥寥几句话的时间内,雨停了。

视线转回书页,我写下:感谢你的祝福,雨停了,我要回公寓了。祝你度过愉快的一天。

上班可谈不上愉快。那么,晚安。

我想我看完这句话的表情应该很傻,意识到这点后,我很快收敛起笑容,庆幸这里除了自己再无他人。

我拿起搭在椅背的大衣,穿戴整齐后从椅子上起身。我拿着那本诗集,小心地将它放回了书架原位,这本薄薄的册子和其他的书比起来,实在有些不起眼,我认真记下了它的位置,决定明天一早醒来,便找管理员说明情况。

走出图书馆,想到今晚的奇遇,想到来自诗人的那句“晚安”,我久违地感到了畅快。我几乎是小跑着回到了公寓,然后倒在床上,很快睡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也许是因为心里装着事情,我醒得很早。

擦去眼角挂着的生理性泪水,我打着哈欠,拉开了窗帘,外边灰蒙蒙的,笼着一层雾。对于这座城市的雾,我早已习惯,雾本该在太阳升起时消散,不过在这里,整日不散也是有可能的。雾和雨早已成为了这座城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带伞出门,对这里的人来说,大抵是常识,而我至今还未养成习惯。

这天上午没有课,正好方便我去图书馆。我打定主意,要把那本神奇的诗集带回来,好和那位诗人继续保持联系。

人们对着自己亲近的人,总是有或这或那的不可说,但对着陌生人,却没有这种心理障碍,而我,一个身在大都市的外乡人,正需要这么一个倾诉对象。

我烤了和平常份量一样的吐司,倒了一杯牛奶,我坐在桌前,不像是在吃早餐,而像是在机械性地完成任务。吞下最后一块吐司,我端起牛奶,一口饮尽,然后将钥匙,钱包塞进口袋,匆匆出了门。

这个点的校园还有些冷清,可以想到,大家在狂欢一夜后,此刻大概都还在温暖的被窝里安眠。我叹了口气,如果不是发生了昨晚的事,我也是不情愿这么早出门的。

与困倦相比,寒冷都显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了,不过是多穿几件衣服,再系上一条围巾。一路上,我双手始终插在大衣口袋里,很快走到了图书馆门口。

昨晚寂静不已的图书馆此时已有了人声,我推门进去,径直朝记忆中的位置走过去,那本诗集静静立在两本厚过它一倍的书中间。我轻轻把它抽出来,边翻看着昨夜留下的痕迹,便向管理员的位置走去。

我向管理员女士打了个招呼,我作为这里的常客,对她来说已经算是熟人,她准确地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刚要把整件事情对她坦白,当然是除去我和诗人跨越时间交流的部分,然而在开口之前我不经意低头一瞥,纸页上一片空白,并没有任何对话,任何字迹。我嘴巴动了动,本来组织好的话语尽数吞回了肚子里。管理员见我欲言又止,神情已经带上些许疑惑,我收拾好混乱的心情,对她笑了笑:“打扰了,特雷莎女士,事情已经解决了。”

特雷莎女士想来也不是第一次应对这种情况,她露出了然的微笑,我带着歉意地笑了笑,转身走向书架,攥着诗集的手指近乎发白。

那整个上午,我倚靠着书架,将那本诗集翻看了大约百来次,却没有找到任何昨夜的痕迹,没有我对于下雨的感慨,没有诗人善意的打趣和安慰,没有那句“晚安”。

想到孩童时期,也曾在沙滩上写下愿望,然而,很快海浪打来,那话语就消逝了,再无一点踪迹可寻。

我走出图书馆,三三两两走在一起的年轻人向我走来,从我身边经过,然后走进图书馆。我抬起头,新世纪的太阳挂在高空,雾气已经散了,我不明白,难道我昨晚在图书馆的经历真的只是一场梦吗?就像这天光破晓后散去的一场朦胧迷雾。

 

之后,我又回归到普通的学习和生活中,每日在公寓,教学楼和图书馆之间游走,偶然也被同学拉去聚会,只是依旧适应不了,要么只站在一处地方,只顾着吃,不去参与社交,要么到了半途便溜出场所,宁愿站在露台上看星星。

无云无雨,最宜观星。星星是镶嵌在黑丝绒幕布上的钻石,光华流动着汇聚成一条美丽的星河,我突然懊悔自己为什么从未向人讨教过观星术,甚至连一颗星星的名字也说不出来。

这时,那本诗集的名字从脑海中冒了出来——若为星辰,这几个仿佛带着温度的字眼滚过我的舌尖,人想成为星辰大多数时候是一种比喻的修辞,一种美好的希冀,那位诗人大概也是想要成为某人特殊的存在,想成为那人生命中一颗璀璨的星。

不禁有些羡起来慕,但我也说不清自己到底在羡慕些什么,是有着坚定决心的诗人,是被他仰慕的对象,还是星辰本身,亦或者以上皆有。

我突然想奔回图书馆,再看一眼那本诗集,我舀出最后一勺冰激凌放进嘴里,然后走回宴会厅。我放下玻璃杯,走出门,然后奔跑起来,一月的风冰冷刺骨,刮得我露在外面的脸庞有些疼,不过我没有在意,我只是向前奔跑。

跑步从来不是我的长项,好在我在把自己跑断气之前还是成功到达了目的地,感谢宴会的举办者没有把聚会地点设置在太远的地方。

我半弯着腰,手撑在大腿上喘了会气,聊作休息。

图书馆里人很多,好在还是有空位,我在空桌面上压了只钢笔,然后向书架走去。第一眼没看见那本诗集,大脑有一瞬间是空白的,我深呼吸一口气,定睛看去,发现原来是被两本厚书挤到了更深处,我费力地从夹缝中拿出诗集,把书拿到手上后觉得好笑,明明先抽出旁边的两本书,诗集就能被很快拿出,自己却选了更麻烦的方式。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只当自己犯傻了。

把诗集放在桌上,若为星辰四个字映入我的视线,这次我从第一页翻起,发现诗集的前几页,本该是序言的地方也是空白。继续往后翻,我从第一首诗看起,出乎意料,那之后又添上一首全新的诗,作诗水平如何我就不详细说了,毕竟这也不是我关心的重点。

我再翻一页,试探性地在纸上写下:你能看见吗?

我低下头,看着手表的秒针走过一格格表盘,不由紧张地轻叩起桌面。

过了仿佛有几个世纪那么长的几分钟,熟悉的花体字终于出现了:能看见。原来那天早上不是我没睡醒出现的幻觉……看来这本笔记给我们提供沟通方式的同时,也制定了一些隐秘的规则,比如可能只有在晚上,穿越时间的魔法才会生效。

我读完这句话,长舒了一口气,随即没忍住弯起了嘴角,高兴于并不是只有我一人很在意这件事,我写道:或许我们应该交流一下各自身处的时间,地点之类的,好找出这个规则。

于是我们二人就时间和地点展开了一番交流讨论,得出的结论则是和时间地点无关,鉴于这两次交流发生的时间段和地点,除了我都是在图书馆内外,毫无任何相似点。

我把两次的日期写在自己的本子上,一月一日和一月二十,一月一日还能说是新世纪的第一天,而今天就是普通的一天,谈不上有任何特殊的地方,事件、天气、星辰、气运……我把能想到的因素一一列在本子上,诗人打趣道:你难不成是吉普赛人?你和我说话时,笔记本前还摆放着一个水晶球或者一副塔罗牌?

我说我只是一个对神秘学很有兴趣的英国人,他回复:好巧,我也是。

你也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我们无法感知的未知力量吗?

我相信是因为遇见了你。

这是一句很短的话,读完只用了我几秒的时间,可我忍不住反复看了很多遍,心上有根弦被轻轻拨动一般,甚至忘了眨眼,直到眼睛干涩到流出泪,我才赶紧闭上了眼。准确来说,我们这根本不能算是遇上对方,最多只称得上是在交流,而且目前来看,这交流还十分随机,像台老旧的电视,信号时有时无。

但在那一刻,我相信,我们的相遇是一个奇迹。

伦纳德·米切尔,这位诗人同学——这是我悄悄取的名字,当然,我没告诉他,我们已经交换过真实姓名,只是我更愿意这么称呼他,我想,他一定是个很讨人喜欢的人,不然,为什么我才和他聊过两次,就已经有点喜欢上他了。

这次交流结束在第二天的中午,我刚提到我晚间散步喜欢去一条街之外买一杯甜冰茶,然后我发现我写的字一点没出现在纸上,我以为是钢笔没墨了,但并不是,墨胆才空了三分之一。好吧,看来,那股神秘力量开始起作用了,我合上笔盖,这次,我把诗集带回了公寓,当然是在登记过之后。

 

图书馆的书一次可以借两个星期,时限到了还想再借,就必须会图书馆续借。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那本诗集可以说是归我私人所有了,特雷莎女士一见到我就知道,我要找她做什么了。

在三月初,我们第四次聊天时,诗人同学语气非常得意地告诉我,他知道规则是什么了。

我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我放下书,很给面子地回复:那你说。

伦纳德写道:我在纸上写下一首诗后的三天之内,我们在纸上写的话都是可以传递给对方的。

这规则可真奇怪,不过我并没有感到特别意外,我隐约猜到和他写诗这件事有关,但我又不能去现场参观,无从验证。另外,还有一点,我和他的时间流速也是不对等的,我们并没有保持着很高的联系频率,聊天全靠缘分,伦纳德几个月才写一首诗,而我这里才过去一个月的时间,有时候我忙着学业,可能就错过了一次聊天。

你写一首诗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吗?

写诗是需要灵感的!

不只是神秘力量有规则,我们俩聊天也有自己的规则——永远不要提及太多时代相关的事物,简单来说,也就是不提及我所学的学科——历史。一九六三年,美国气象学家洛伦兹提出了蝴蝶效应:一件看来非常微小的事情,可能会带来巨大的改变,他举例说,一只蝴蝶扇动几下翅膀,可能会在大洋彼岸引起一场龙卷风。

历史变动的后果是无法想象的。我和他只是时代中的普通的两个人,是沧海中的两颗水滴,两艘小舟,面对时代的洪流也只能顺流而下,承担不起任何会改变既定历史的可能性。

出于这种考虑,我忍着好奇心,至今也没有去查他的其他资料,虽然我没说,但我想他大概也猜到了我生活的年代晚于他,相较起我,便放松很多,讲他上班时的日常,他说自己是警察时,我一点也不信,倒不是不相信他的能力,只是有些难以想象这个人穿着警察制服会是什么样,这很奇怪,明明我都没见过他。

他也不和我争,只是给我讲他遇到过的案件,他文笔很好,好到我看着那些字句,总感觉现场还未干涸的血正在透过书页,渗到我这一边来,这就算了,他还偏要挑在深夜,我这边的深夜,我简直像在读恐怖故事,看得汗毛竖起,恨不得冲到诗集另一头捂住他的嘴,好叫他不要再说了。

他看我不回话,便笑我:克莱恩,你还在看吗?

我脸色惨白,但还是坚持握住笔回道:你为什么不把写故事的文笔用到写诗上去?

于是,他也沉默了。

过了一会,回我道:如果我要在“写诗的能力”和“未写成诗的欢乐”之间选择的话,我会选欢乐,因为欢乐是更好的诗。

这段话出自纪伯伦,我很快便认了出来,毕竟这位诗人离我生活的时代并不算远,想到这里,我打住念头,将注意力转到诗上……而后面一句是:但是你和我所有的邻居,都说我总是不会选择。

还懂得用诗来回话了,我写道:即使纪伯伦这么说了,他还是创作了无数优秀的诗歌。

我一直没问过你,你为什么会有我的笔记本?

这真是非常拙劣的转移话题的方式,但我恰恰无法回答。如果我告诉他我是在大学图书馆里拿到的,那历史到底算是保留了还是被篡改了,万一这本诗集其实是他人代为捐赠的呢?所以我沉默了。

好吧,我猜这属于不能提的内容之一,我们还是继续探案故事吧。

我“砰”地一声合起诗集,关上灯,钻进了温暖的被窝里

 

作为一个历史专业的学生,要说我对诗人同学生活的年代没有任何察觉,那一定是说谎。就算是从纪伯伦的诗来看,伦纳德生活的年代和我的也不会相差太远,我只是还抱着一丝不太实际的幻想,希望他其实出生在四五年之后,然而,这点希望就如同飘浮在阳光下的的泡沫,都不需要伸手去戳,很快就自行破灭了。

伦纳德作了首十分简短的诗,如果如此混乱的语句也能被称作是诗的话,我翻开诗集的时候,上面只写了一句话:战争爆发了。

很难说我看到这句话是什么感受,我最不愿意看到的发展终归还是出现了。

之后三天里,我没有再收到他的任何消息。我这时正在夏日假期当中,离校之前,特雷莎女士同意了我把诗集带回家的请求,她是一位有着善心的女士,我真诚地感谢过她之后,提着行李和一些礼物回到了我的家乡。

窗外阳光灿烂,我却像被从头浇了盆冰水,全身发冷,心也跟着一点点沉了下去。

我太过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以至于没有听见我妹妹梅丽莎的敲门声。她大概敲了好一阵,最后实在担心,才打开了门。

“克莱恩,你还好吗?”

我听见这句话,好似才从噩梦惊醒一般,回过神来,我按了按眉心,侧目看去,梅丽莎的脸上写满担忧,我勉强扯出一个笑容,说:“没事,就是昨晚没睡好,白天有点没精神。”

梅丽莎显然不太相信的我的话,但她也没有继续问,只是说午餐做好了,让我尽快下去吃,然后走出我的房间顺便关上了门。

总感觉,在我离开的这半年里,梅丽莎又成长了不少……我低下头,看着木色地板,忍不住感到有些挫败和懊悔,我这个哥哥当得可真是不称职,还要让妹妹担心,我伸手使劲在两边脸颊拍了几下,总算感觉冷静清醒了很多,我拉开门,走下楼去吃饭。

我的父母,先后于七年前和四年前去离世,我父亲还曾在一战中担任陆军上士,屡受表彰。自他们去世后,我们三兄妹过了一段很是拮据的日子,随着大哥班森在单位中连连被提拔,我们现在的生活已经好多了,从原先狭小拥挤的的出租屋搬到了宽敞干净的联排房屋,餐桌上出现荤菜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用餐结束,我主动承担起洗盘子的工作,梅丽莎则回房间了,她一向用功,即使在假期也不会放松学业,不过考虑到我带给她的礼物是一只新表,我怀疑她这会已经在研究表盘结构了——她很喜欢机械。

我打开水龙头冲干净剩余的泡沫,把洗好的盘子放回橱柜里,然后回到了房间。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因为窗框的分割,在地面投下四块光斑。我嫌刺眼,一把拉过窗帘拉起来,然后倒回床上。

那个年代的征兵算是强制性质,成年男子从青年到老年,都逃不开兵役,不过也有例外存在,这个例外就是警察。对抗外敌的同时,国内的秩序也不能乱了不是?

出于这个原因,我甚至小小地为诗人同学松了口气。我承认我的想法很糟糕,为国家出战对个人来说本该是一种荣耀,是不容推辞的义务,但我看过太多相关记录,文字、照片、影像,每个被列出来的数字的背后都是一个曾经活生生的人,而我……不想失去伦纳德。

 

和我想的差不多,一个月后,也就是说那边已经是四零年的一月,伦纳德告诉我他隶属的警署都被留在了城中,整日忙着维持城中秩序。

然而这还只是个开始,之后还有五年,这是一场漫长的浩劫……我斟酌了一会,写道:你会因为留在城中感到困顿或者郁闷吗?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我并不是看不懂事态的蠢货。不瞒你说,我想到被送到战场的或许是比我更年轻的,或许连枪都没碰过的青年,也会悄然生出自己是不是在偷生的念头,但我现在不这么想了,我在这里守护这座城市的人民,也就是守护了国家,守护了战士们的家。等到他们凯旋,他们还能推开熟悉的家门,拥抱自己的亲人和爱人。

人在灾难面前总是出乎意料的坚强,可是人也是有私心的,我宁愿他永远不要遇到挫折,永远不要有痛苦和悲伤让他的眼睛黯淡蒙尘。任何安慰的语言在此刻都太过苍白,我好想抱一抱他。

我的上司,邓恩·史密斯,在战争爆发之前和一位美丽的女士订婚了,原本准备今年正正式结婚,还讲好要请我当伴郎。管档案库的老尼尔,本来也是今年退休,准备和妻子一起去乡下养老。太多人的生活都被打乱了,克莱恩……我曾经不止一次感叹,要是你和我生在同一时代就好了,现在,我不这么想了。幸好,幸好。

我拿着笔,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好多话涌到嘴边又吞回肚子里——有些话不是亲口站在他面前,说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也不能轻飘飘撂下一句战争会过去的,会结束的,站在历史这条江河下游的我,没有资格将战争的苦痛一笔带过。

于是,我说了句实话。

我希望我站在你面前,一伸手就可以抱住你。

看到你这句话的时候,我站在大街上,趁着没人张开了双臂,正好有阵风撞进我怀里,我就当那是你了。

我闭上眼许愿,希望那阵风可以刮得时间长一些,再长一些。

 

有整整三个月,我没有收到任何消息,而我也很清楚这是为什么——德国开始轰炸伦敦了,从四零年九月起到四一年十月,连续五十七个星期,伦敦城内日常回响的除了大本钟的钟声只剩下震耳的爆炸声。

我每日正常地上课,学习,偶尔参与聚会,只是每三天都会去翻一翻那本诗集,期待着上面会新添上一首诗。有天经过千年穹顶,眼见一派萧条景象,才知道这栋政府投入了巨大资金建设起来的建筑,已因为游客不足关闭了。据说关闭那天也放了烟花,从开放到关闭也不过一年时间而已,我看着那黑暗中沉默的造物,试图将其和新年第一天那个气派的建筑联系到一起,耳边仿佛又响起人们齐声的倒计时,三,二,一,声音尽数散去,我面前什么欢乐也没剩下,世事无常,不过如此。

终于某天纸上出现新字迹的时候,我握笔的手一颤,钢笔摔落到地上,在图书馆内这已经算是不小的动静了,我也顾不上四周投来的视线,慌忙弯腰捡起笔,想要立刻回话。

钢笔不知道摔坏了哪里,不出墨,我在纸上写了半天,什么也没写出来。我也没带备用的,只好快步走到大门处,向特雷莎女士借了支笔。

我还活着,那么,亲爱的克莱恩,你还好吗?

我几乎想在胸口画个十字感谢上帝保佑,虽然我根本不是基督教徒。我仍然没有纯粹的信仰,但我逐渐开始理解了,如果哪位神明能保佑伦纳德·米切尔的平安,那我不介意成为祂最虔诚的信徒。

轰炸机是半夜来的,我从床上惊醒,脑袋一片空白,什么多的想法也没有,赶紧跑到了地下室。地下室里本来是安了灯的,但我怎么反复按开关也没亮起来,想来是哪处线路被破坏了。我那天回家太晚,几乎是倒头就睡了,衣服也没换,此时倒是起了作用,口袋里刚好装着打火机,虽然光不大,至少勉强能起照明作用。轰炸持续了大半夜,我睡不着,抽了一支又一支的烟(我知道你讨厌烟味,但不要因此讨厌我!)。

到了白天,声音终于停了,我走出门,想要立刻去警局。这一路上,很多我眼熟的建筑都成了废墟,有些还在烧着大火,旁边消防员正在灭火。马路被炸出很多大洞,还有不知情的车辆驶进去翻在了里面……抱歉,我不是故意给你描述这种惨象的,只是……我也不知道还能对谁说了。

很长一段时间在帮忙搜寻幸存者和安排人们去地铁避难,后来有天我从警局回家……只看到一地瓦砾,平斯特街七号,那是我住了很多年的房子,我记得自己添置的每一件家具,在门前新种的一丛月季,我还没等到它开花……我无家可归了。

我当时身上就带着钱包钥匙还有这本诗集,钥匙在我手上随着走路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声,我一瞬间有种冲动,很想把它狠狠扔出去——门都没了,留着钥匙还有什么用?但我手举起来又放下,我没舍得,记忆是需要实物做载体的,如果连钥匙都被我弄丢了,到了很久以后,也许我自己都会怀疑我是否曾经有过这么一栋房子。

队长曾邀请我去他家居住,我想了想,还是谢绝他的好意,索性跟着人群晚上到地铁站休息。地铁站逐渐变得热闹,甚至有乐队,他们拿着话筒或是手风琴,为我们这些流落至此的人演奏了很多曲目。

对了,队长和戴莉女士正式结婚了!就在昨天!

谢天谢地,他们终于不再拖延了!我们原本以为按他们的性格,恐怕会把结婚延后到战争结束——你简直想不到这两个聪明人在彼此面前能有多傻,天天见面居然都意识到对方喜欢自己(忘记我有没有说过,戴莉也是我们的同事,警署法医)我们一致认为他们早就该结婚了,有机会我再和你详细说。总之他们终于决定结婚,实在是近两年最大的好事。

虽说战争中一切从简,我们还是找到了一片干净的空地,找来了司仪,也准备好了礼服和捧花。那天天气很好,是很难得的晴天,重要的是,天空没有传来轰鸣声。我很荣幸地担当了摄影师一职,拍了非常多的照片,还接到了新娘的捧花,呃,事实上我当时正在看相机,都没伸手去接,但花恰好就落到了我怀里。

我猜这是戴莉小姐和我开的一个玩笑,她以前还说如果我同意在诗集封面加上自己的照片,出版社一定会很高兴地立刻为我安排出书……我就当她是在夸我了。总之,包括言辞过于锋利这点在内,我必须要说,戴莉是位很有趣的女士。

这真是我参加过的最动人的婚礼了。

我想,伦纳德此时需要的是一个听众,便没中途打断,任由他洋洋洒洒写了这么一大段。前半段看他情绪低落也跟着感到悲伤,我也的确和他提过我讨厌烟味,但也不至于因此就讨厌抽烟的人,何况是他。

事实上,他所描述的惨象我也看过遗留下来的照片,如果说出来能让他好受点的话,我不介意他多对我说话,如果一味憋在心里,那可能才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心理问题。

看到他写他住了很久的房子毁了,我半是为他难过半是后怕,不敢想象如果他恰好没出门会怎么样,我匆匆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接着看下去。他留下那把钥匙就像我抄写出来的那沓纸,显然,我们对于如何保留记忆这个问题的解法有着一致的想法。

后半段看到举行婚礼,渐渐也被字句中的欢乐所感染,笑了起来,伦纳德在此之前也提起过他们俩,还很高兴自己能当伴郎,虽然眼下当不成伴郎,不过显然他对能当摄像师已经感到满意了。邓恩和戴莉,我默念出这两个名字,莫名生出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就好像我其实认识他们很久了一样,我收回自己漫游的思绪,重回到纸页上,忍不住为伦纳德的这两位同事终于走在一起感到由衷地高兴,但只能光看着伦纳德的描述,总觉得有些遗憾啊,我叹了口气,真希望自己也能在现场为他们献上祝福。

我甚至能想到他被一捧花砸到后,一脸懵的神情,看到戴莉女士对他的评价,我几乎大笑,然后开始好奇诗人同学的长相,他从没提到过自己的容貌,我想他是真的不在意,而从我手上这本诗集来看,他显然没有听取戴莉的建议,我难得地感到一丝遗憾。

昨夜的地铁站回响了很久手风琴版婚礼进行曲,而我睡醒后发现变成了生日快乐歌,我正疑惑的时候,老尼尔端着蛋糕走进来,后面跟着我的同事们,我这才想起今天原来是我的生日,二月十四,同时也是情人节,听上去很浪漫是不是?我都没想过,自己居然会有忘记生日的那一天,战争真的改变了很多不是吗……队长说要给我放半天假去陪恋人,我说我没有,居然没有一个人相信。戴莉说我两年来一直带着的诗集一定是哪位姑娘写的情书(我当时心想,克莱恩应该不是是姑娘用的名字),队长也说我在纸上写了又划准是在写回信,老尼尔拍了拍我的肩,一副他很理解的样子,留下蛋糕乐呵呵地走了,总之,我现在怎么说也解释不清了,何况我也不能真的说出你来,这也就是我现在有空和你聊天的原因。

我原本想说希望你不要介意,但我改变主意了——不再蹉跎光阴,立刻牵起恋人的手,我明明才亲眼见证了这样的例子,居然在面对自己的真心时还会犹豫……当然,我不是在犹豫这份感情,只是,算了,我放弃用文字来表达了,我知道你会懂我的意思的。

我写这段话的时候紧张得就像个等待着审判结果的犯人,我知道这个比喻很烂,可我确实在等着你敲下法槌的那一刻,好了,忽略我的胡话吧,我认为自己应该勇敢一点。

克莱恩·莫雷蒂,你愿意和我一起过情人节吗?

生日是二月十四日,莫名觉得很适合他,很浪漫很诗意,我笑了笑,接着往下看。会忘记生日我还真没有感到吃惊,我也忘记过几次,还是梅丽莎和班森在我房间门口唱起生日歌,我才发觉又是一年过去了,不过想到诗人同学会这样的原因,我叹了口气,默念道还有四年,对于身在其中的人来说,大概就是一辈子那么长,或者说就是他们的一辈子。

看到我们之间的对话被他的同事误解,我居然莫名有点紧张,像是回到了中学的教室里,某人被周围的同学起哄着,说xxx和xxx是一对,只不过这次主角变成了自己,我以前非常高兴自己躲过了这种尴尬场合,没想到会在二十岁补回来……等等,我们又不是真的在恋爱,我到底在紧张什么,随即狠狠摇了摇头,企图把某些想法甩出脑海。

然而下一秒,我心脏狂跳起来,“不再蹉跎光阴,立刻牵起恋人的手”,这是在说什么呢?是我想的那样吗……我觉得脑子里的思绪突然都打结成了毛线团,心跳声震得耳朵发麻,我几乎疑心周围的人也能听见,心虚地抬起头望了望四周,发现人人都低着头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我内心了松口气,才把视线又移回纸上。

我确实懂他的意思。我们这一生,最幸运也不过是还能靠着这本诗集联系对方,然而就连这一点陪伴也维系不了多久……多少人愿意抛掷勇气换这么一场注定无果的爱恋,我不知道,何况在他那个年代,我和他的恋爱在法律条文里还属于犯罪,诗人同学这简直是知法犯法,比起我来真是有勇气多了,想到这里好像更喜欢他了一点,没有道理不答应。

虽然早就明了,我们的相遇是上天垂怜,是命运开恩,仍然好不甘心。

如果我们生活在同一时代,如果我们生在同一时代就好了……在这座城市,我和他,总有相遇的那一天,学校也好路边也好,我一定会认出他,一眼就爱上他,我们会住到一起,我读我的历史,他作他的诗歌,我们会分享同一条围巾,同一杯咖啡。我们肩并肩走在满是黄叶的街道上,我们隐在衣袖下的手紧紧扣住彼此,就这么走过白天黑夜,走过春夏秋冬。

或许我也会加入警局?和他,和邓恩,和戴莉,还有老尼尔做同事一定是一件很愉快不会后悔的事情,我可以和他打赌队长和戴莉到底多久才会开窍,和他争伴郎的位置。我们会在战争硝烟里无声告白,有幸在同一个防空洞里,黑暗里,我们可以紧紧靠在一起,尽情拥抱,亲吻,一想到身边的彼此,内心便会充满了勇气。

可惜。

花不常开,月不常圆。

生日快乐。

我爱你。

前一句因为生日,后一句因为情人节。

我写完才发现视线已经是一片模糊,赶紧抬手用手背擦掉了眼泪。

克莱恩,你感动到哭了吗?很高兴知道你原来这么喜欢我。

同样爱你的伦纳德·米切尔。

好吧,有这么一个还知道要逗人开心的男朋友,我实在不能要求更多了。

我面无表情地画了个冷笑的表情回给他。

 

我不该画画的,这给了诗人同学一些灵感。

我就是想要一张你的照片,不至于想你的时候脑子里连张脸都没有。

这理由实在正当得不能再正当,我都找不出借口拒绝。照片是传不过去的,那就只剩下请人帮忙画肖像这一条路可走。我正纠结着要怎么做,找熟人是不可能的,问起来了我也不好解释,正想着,伦纳德那边像是动起笔了。

他说过自己不会画画,这是已经找到画家了?这也太快了,我撑着头专注看起变动的线条来。渐渐地,一张脸的轮廓慢慢勾画于纸上。诗人同学的睫毛还挺长,我忍不住伸手,指尖碰上纸页前一秒,我清醒过来立刻收回了手,英俊的眉眼,扬起的嘴角,略显凌乱的发……直到画师停笔好一会我才意识到作画结束了。

我感叹着画师这几乎要划破纸页的力道,赶紧撕下那页纸,好险,差点就忘了。我和诗人同学之前已经实验过了,诗集的纸在撕下来后,上面的墨水是不会消失的。我看着那张画像,一时觉得自己私心叫他诗人同学还真没叫错,这人还真长了一张极具诗人气质的脸。

我把目光移回诗集,诗人同学的字迹正在纸上飞舞,无比张扬,他问:克莱恩,你看到画像了吗?可惜不能上色,只好说给你听了,其实我的眼睛是绿色的。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叫做“我觉得怎么样”,我左手撑着脸想,又不是货架上的商品还能退货,当然是什么样那就怎么样。我闭上眼,诗人同学那张脸浮现出来,我想象着他戴上饰有六芒或是八芒星徽的高筒盔,不过说真的,他就不像会好好戴这东西的人……黑色的束腰外衣,因为是高领,他大概会经常不耐地扯领口……我兀地睁开眼,突然觉得图书馆太热,自己又好几个小时没喝水,难怪喉咙里干得不行。

戴莉女士说得挺对的。

我回了一句话,合上诗集,决定先去填饱肚子,用完晚餐再去街上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在街边练习写生的学生。走出图书馆大门,视野一瞬开阔无比,远处金红的圆日正缓缓下落,消失在错落的高楼之后,余晖给伦敦钟的表盘和指针镀上一层金边,待到分针和时针成为一条直线,钟声如约响彻全城,金光消逝,天仿佛一瞬间暗了许多。

我莫名心悸,低下头匆匆走开了。

在食堂用完晚餐,我沿着学校周边的街道散步,感受着四月末温柔的晚风吹拂过衣角。走到熟悉的街角,我买了一杯甜冰茶拿在手中,时不时举起来喝上一口。我就这样边悠悠走着,边搜寻着街头画家的身影。外套口袋里,钥匙和钱包上的金属扣撞在一起发出脆响,我听着这声音,心想,也不知道这幅画像多少钱能搞定。月末本来就已经没剩多少钱,想到接下来可能的大出血,我不禁心痛不已。不过,肉同归肉痛,我并不想在这件事情上敷衍。

伦纳德倒是交了好运。他刚出警署门,就遇见一个正要进去寻求帮助的少年。小孩是从别的地方回来寻亲的,伦纳德听完他的描述,带着他找到了地方。少年灰扑扑的衬衫上沾着不少颜料和铅笔印,伦纳德自然是注意到了,交谈之后,他给了小孩一笔报酬,请他帮忙用钢笔画像。伦纳德这么忙,也不可能真的站在原地一两个小时,让人照着画。于是他拿出之前拍的照片,请人家自行找一张清晰点的正脸对着画,画好之后再把照片和诗集送回警局。

难怪画上笑得那么开怀,看起来那么无忧,那么傻,原来是在婚礼上。

走到河堤边惊觉天色已近昏暗,街边路灯一盏接着一盏相继亮了起来,想想也知道不会还有人在写生了。也不知道自己今天为什么犯了蠢,一秒后,我决定把这归结于今天和伦纳德聊得太久,立刻便要转身离去。

这时,近处一盏路灯下的身影映入我的视线。

这个人背对着我,一头白发被灯光染得暖黄色,他坐在一张折叠椅上,右手握着画笔,正往面前的画板上涂抹颜料,画板上晕开大片金黄,我认出来那金色的河面,金色的钟楼以及指针——那是日落时的景象,和我在图书馆门前见到的,除了角度差异,几乎一模一样。

我不由放轻了脚步,凑到近处静静观赏起来,一时看入迷了。

那画家添好最后一笔转过身来,看见我的时候,脸上神情显得十分复杂,错愕,怀念……或许还混杂着一些其他的情感,不过他很快便微笑起来,我随之失去了细想的机会。我这才发觉自己的举动有些失礼,赶忙道了歉。老人家摆摆手表示没什么后,开始自顾自收拾起东西,我有心帮忙,但对画具没什么认知,为了不帮倒忙还是选择了乖乖站在一边看着。

在灯光照耀下,那副画更显生动,河面的波纹仿佛还在荡漾,我恍惚觉得下一秒指针会走向下一格,然后钟声会再次响起。我忍不住夸赞道:“太厉害了,不用照着实景也能画得这么好。”

老人笑了两声:“我在这里看了很多年的日落了。”

看来,这是一位真正的大师啊。不说价格多少,贸然开口是不是也不太好……

“年轻人,你需要帮忙吗?”

不知道是不是我脸上纠结之色过于明显,老人一下就开口点破了我。

我鼓起勇气,开口道:“可以请您帮忙画副画像吗?不用太精致,大概能认出来是我就足够了。”

我说话时,老人脸上又出现了那种很复杂的神情,他明明在看我,眼神却像是透过了我,已经看到了很远很远之外,很久很久之前,我感到一阵不自在。话音刚落,老人点了点头,同意了。我突然生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他从见到我开始,似乎就在等着我开口,向他提这么一个请求。

这种莫名的感觉很快转为了对老人画技的惊叹。

我接过诗集,画像上的人的确是像极了我……不过这笔锋真是怎么看怎么眼熟,就好像我不久前刚见过一样,刚见过……我看了看那用力的收尾,这不就是给诗人同学画像的人吗?

我全身的血液仿佛都那一刻冻结了,我尽力保持着冷静,想问他你是不是在四三年见过一位非常英俊的警官,他帮助过你后还请你给他画了张像,你在之后还见过他吗?他……还好吗?可是当我抬起头,老人已经消失了。

我心神恍惚地回到公寓,径直走向床铺然后躺倒上去,把诗集在身边摊开,诗人同学已经撕掉了那一页,也不知道他看出来没有。

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温和内敛的读书人,一看就很有学问,喜欢看书,会在图书馆里和一大摞书度过一天。

照镜子时,总会有种陌生的感觉,继而开始想这个人真的就是我吗。久而久之,对自己的长相越发不在意,反而经常是从旁人口中听到一些评价,从中学到大学,同学和老师说起我,最爱用书卷气来形容我的外貌,后来每听到这个词,我都尴尬不已,只能微笑以对,心说,难道我的脸长得像一本书不成?

从本质来说,伦纳德形容我的话和从同学那听来的并无太多区别,但我居然并不感到抵触。想起以前在书上看过的字句,被爱的人什么毛病都能好,果真是这样。

 

诗集毕竟是用来写诗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上面的诗越多,剩下的空白页越少,也就意味着离我们彻底失去联系的那一天越近。我们之间的对话,从来没在纸页上留下过半点痕迹,我不想这样,我想要记住这一切,而比起记忆,我更相信实物,于是我开始尝试着把我们之间的对话誊写到另一个本子上。

记录了一页纸之后,我突然觉得字句之间缺少了什么。我反复看过之后,醒悟过来,并不是我漏了话语,而是整页纸上只有一种字迹,失去了和人对话的感觉。

我对着那本诗集,开始学他的字迹,可字体这种十分有区别性的东西,似乎就是和书写者的性格分不开,我苦苦学了三个月,字形倒是很像了,只是写起语句,段落来,还是觉得不如伦纳德写得潇洒。

我看着自己完成的一沓纸,突然感到很有成就感。我不打算直接告诉伦纳德,我已经学会了他的字迹,我想好要怎么好好利用这手好字了。在之后的某次闲聊中,我用他的字体回复他,他果然吓了一跳,我当时坐在图书馆里强忍着笑,猜他大概是打翻了墨水,诗集摊开的两面纸全被浸染成了黑色。

那两页纸很快消失了,只剩下一点残留的边,诗人同学把它们撕掉了。我突然有点后悔,这也许意味着我们可以聊天的机会又少了一次。

伦纳德强烈谴责了我这种捉弄他的行为,他当时真的吓了一跳,以为回复他的人变成了不同时间段的自己,而不再是我。

后来有一次,我在图书馆写论文,光是查资料就查得头脑发昏,列好大纲和要点后截止时间都快到了,我匆匆写完,也没来得及检查就直接交了上去。几天后,课程老师找到我,我想还以为是出了课题偏离方向了或者什么其他问题,结果听了半天,老师居然在委婉劝我不要偷懒,不能找别人代写作业。

我当时挺懵的,不知道老师为什么这么说,直到他把我的论文拿出来,我一看,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原来我无意识用伦纳德的字写完了整篇论文,真是无奈又好笑,我只好当着老师的面又用他的字体写了半页纸,才总算澄清了这一误会了。

诗人同学听我说了这件事后,大概笑得十分开怀,因为足足一分钟后,纸上才出现字:克莱恩,这就是报应啊。

我不信这个,我把报应两个字用笔划掉,直到再也看不出来。

 

伦纳德在谈话中说起战况正在好转,伦敦组织起了重建工程,人们在废墟上建起了新家,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我当然知道,一九四二年三场胜仗逆转了三处战场,战争格局从此逆转。

你重建好房子了吗?

在建了,不过我不打算建成和以前一样的。我想把一楼改成店铺,等我从警局退休我就守着这家小店,有顾客就赚钱,没顾客就趴在柜台边睡觉。

这样的店能赚到钱才怪,我心想,希望他不要退休之后立刻宣告破产。

我还以为你会和队长,老尼尔他们一起去乡下养老。

拜伦纳德所赐,我现在也这么称呼他们了,而且叫得非常顺口,伦纳德说我提起他们的语气就像真的认识他们一样。

让他们去吧,我就不去了。

他没说自己会留下的理由,而我没有勇气再问。

我既害怕我是他留在伦敦城的原因,又害怕我不是。人真是充满矛盾的生物,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柔软的枕头里。

又过了几天,他告诉我,他想好了自己要开一家什么样的店。

我打算开一家书店,店名叫万有引力。

万有引力,适用万事万物的法则,即自然界中任何两个物体都会相互吸引。还挺浪漫,不过为什么是书店?

如果说任意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引力,相爱的人当然也有引力。我希望这家书店能吸引到爱看书的人。

他好像总会冒出一些奇妙的点子,我忽然想起手上这本诗集的名称——若为星辰,我最初还以为诗集主人是位观星爱好者,但伦纳德不是,他和我一样,并不认识几颗星星。对他来说,星星大部分时候都是诗歌中的意象。在他写给我的诗里,他也经常以星星自比,我很喜欢这些诗句,因为觉得很适合他。认识他的这两年,外边天色再阴沉,我心里都有一抹亮色,虽然比不上太阳的光辉,但要给浩淼宇宙中一个小小的我带来光亮和温暖已经足够。

为什么会想成为星星?出于好奇,我问过他为什么,他沉默了很久,最终还是没说。

其实他不必想,因为他就是。

我并不是在说什么肉麻的情话,而是一句实话。

天文学家卡尔·萨根有一句名言:“我们都是星尘。”

他说:“你生活在这个星球上,呼吸着空气,喝着水,享受着最近的那颗恒星的温暖。你的DNA世代相传——回溯到更久远的时空,从宇宙的尺度来说,你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组成你的细胞的所有元素,都诞生于一颗恒星的熔炉中。”

不得不感叹,宇宙真是永恒的浪漫课题。

 

不过诗人同学最近找我聊天的频率是不是有点高了,我看着没剩多少页的诗集,又从头翻了一遍。前半本写他自己的见闻,写生活琐碎,写人生感悟,都是些看过之后不会留下多少印象的平常语句,中间一部分纯粹是胡写,到后面用词大多简单,反而读起来很有意趣。这么一路看下来,不得不承认他写诗和以前相比真是大有长进,放在以前,我说“其实你写得还不错”,这大概率是一句我知他知的揶揄,但我现在说得十分真情实感,没有半点掺假。

某日漫步于街道,看见一对上年纪的夫妇互相搀扶着走过落满黄叶的街,丈夫忽然停下来为妻子拂下头发上一片叶。看着两人在旁人艳羡的眼神中走远,我抱着几本书,僵立在风中久久没有动作,我忽然对之后的事情有了某种预感,有些事情再明了不过,伦纳德想要的,我其实给不了。

人生有幸相逢,不幸终有一别。生离死别,这个词看着就令人绝望,有时忍不住会想,和生死比起来离别似乎也算不上大事。

我只是希望那一天能来得慢一些,再慢一些。

但我的希望落空了。

我早知道伦纳德比我更有勇气,而我捻着纸张的手几乎在颤抖,指尖用力到发白,迟迟不敢翻页。

我意识到我在害怕,而我对如何应对这种情绪感到茫然,大脑几乎一片空白。脑海里仿佛千万思绪江流般涌来,又仿佛什么都没有。不知过了多久,我松开了手指,纸飘落下去,露出字迹全貌。

白纸上每一笔每一划都异常眼熟,我伸手拂过,墨迹已经干透了,好一会后我才回过神来,这并不是盲文,我再摸上一万年也读不懂一个词。我收回手,一个词一个词地读起来。

克莱恩,其实我是个很自私的人。

如果可以,我想和你永远这么聊下去,聊到我再也握不住笔,我也绝不会有感到厌倦的那一天。

关于你,我有太多未实现的愿望。

我多希望自己可以参与到你的人生中去,我做梦都想站在你身边,我想牵你的手,我想抱住你,想亲吻你,想亲口叫你的名字,想坦荡说我爱你,说很多很多遍,就算你听烦了我也不会停下。想和你做这世上最平凡的一对情侣,过琐碎生活,寻常地相爱,老去。

我也害怕孤独。

等到我握不住笔,连字迹都变得歪歪斜斜,亲爱的克莱恩,那时,也许你还没有生出白发,我又该和你聊什么呢?到那时,我还敢和你说我爱你吗?

所以我自私地祈求各自老去。

请相信,这并不意味着我不爱你。

我爱你,不爱你的人生是没有意义的。

我说过想成为一颗星星,因为也许这样,你哪次不经意地抬头就会看见我,终于有一次,我可以落入你眼中,即使我死去,残余的星辉也会穿越光年,继续照耀你,星光不灭,我对你的爱不灭。如果时间有终点,如果宇宙有尽头,我们会在那里再次相遇。

克莱恩,你生气了吗?很抱歉瞒着你擅自做了决定,但我并不后悔。

还记得宇宙的法则是什么吗?

有一份礼物还在等着你拆封,去找它吧。

爱你的伦纳德·米切尔

心跳,呼吸,这些真的才是判定人死亡的依据吗?我的心脏还在胸腔里跳动,我的大脑还控制着无意识呼吸,我却觉得我已经死了。

书桌上还放着我抄写下来的对话,这一沓纸——我的两年,他的七年。

我没有伸手去拿,我发觉自己错了,没有任何东西能承载回忆,除了人。

痛苦到了一定程度,超过人的承受限度时,人的感知原来会失灵吗?

我想从椅子上起身,浑身的力气像被抽干,腿软一个踉跄,顿时摔在地上,手和腿被木地板上突出来的小刺划出几道口子,血流不止,我却没有感受到任何疼痛,换成平时,我应该会苦着脸给自己上药包扎,而我现在甚至想不起药在哪里。

 

外面大雨瓢泼,我跌跌撞撞走到门口,几米的距离也不知撞倒了多少东西,背后一片嘈杂的重物倒地声,我没管,抓起一把伞冲了出去。

我苍白着一张脸,举着一把黑伞,遇见的人都对我投来同情的眼神,想来是把我当成家中有丧的人了,其实他们也没想错,我现在和刚举办完自己的葬礼也没有什么区别。

平斯特街早已消失在地图上,找了很久,才终于从几个老人口中打听出确切位置。那条街,那条在伦纳德口中听过无数次的街道,他家所在的位置。

我走进那条街道,花费了那么长时间寻觅的地方,到头来,自己却不敢看……我举起伞,缓缓抬头,我眼前的赫然是一家书店,招牌上是我熟悉的潇洒字迹。

万有引力——宇宙里亘古不变的法则。

我仿佛听到有人在我耳边说话,语气悠扬而认真,透过古老歌谣里传唱的时光,越过沧海桑田神迹般的变迁,从光阴的间隙破空而来,轻轻落在我身旁。

“我爱你,不爱你的人生没有意义。”

“相爱的人当然也有引力。”

“我就是想要一张你的照片,不至于想你的时候脑子里连张脸都没有。”

“克莱恩·莫雷蒂,你愿意和我一起过情人节吗?”

“有阵风撞进我怀里,我就当那是你了。”

“我相信是因为遇见了你。”

我扔开了伞,再也支撑不住自己沉重的躯体,在大雨中蹲下去,哭得不能自已。

我从未如此感谢,这座城市中的人对旁人的冷漠,我得以在大雨中尽情宣泄悲伤,不被打扰。

失灵的的痛觉重新回到身体里,绞紧了我的心脏,我被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我才二十一岁,可是已经尝过那么浓重的悲,欢,还有爱,一抬头,人生的道路看起来还有那么长,在这一刻却像是已经走到了尽头。

我想起自己初次见到伦纳德,这说法并不准确,我们其实未曾谋面,我在一场大雨里躲进图书馆,躲进那本不起眼的诗集,然后收获了一次世间最浪漫的邂逅。

好像又回到那个雨夜,我拿着笔,无意写下:要是有把伞就好了。

漂亮的字迹从书页上浮现:我借你啊。

可是此刻,我的身后空空如也,不会有个黑发绿瞳的年轻人,在我身后举起一把黑伞,笑着问:“克莱恩,你怎么又不带伞?”

 

不知道哭了多久,书店里有人走了出来,是为我画像的那位老人。

我看见他,居然一点不觉得惊讶,我麻木地跟着他走进店里,接过他递过来的毛巾,道谢时想挤出个笑脸,却发现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看着他脸上同样悲伤的神情,我放弃了。

理查德,也就是老人,对我说:“我见过你很多次,在伦纳德先生非常宝贝的画像上,我也发现了那就是我画的……所以那天晚上一眼就认出了你。”

听到伦纳德的名字,我震了一下,但依旧低着头,听他继续讲,他说自己后来留在伦敦,为了有空闲时间画画,经常打零工,后来又遇见伦纳德,就去了他书店打工了。这一留下就是几十年,再没离开。

我终于生出一点自己还活着的实感,缓缓抬起头,脸色苍白得像个幽灵:“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理查德说他非常英俊,平常行事都很散漫随意,只有对待这间书店无比用心。每本书都是精心挑来的,常听见他对着书架自言自语,诸如这本书他应当会喜欢,那本书他大概不爱看之类的话语。

说到他有次上楼梯,不小心一路滚下来,我忍不住又哭又笑,活像个没救的疯子。

理查德最后说:“如你所见,他把书店交给我,嘱咐我要交给一个了为他而来的年轻人。我现在可以安心把它交给你了。这间书店是你的了。”

“你不好奇吗?”

理查德笑道:“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奇遇。”

最后一个问题,我语气颤抖得几乎变调:“他,他是什么时候……”

理查德十分体贴地没有让我继续说完那句可怕的问句。

“十年前。”

想到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一开始是五十年,后来一点点拉近,到最后,是十年,我也不知该有什么心情,知足吗?不甘吗?可是我遇见他,就像理查德说的,本身就已是奇遇,其余一切,皆是奢求。

 

我买了一束花,一枝玫瑰,红得灼眼,放在那块冰冷的墓碑前。

墓碑上刻着一行字,别难过,一颗星星永不消逝。

我弯下腰拂去照片上落的灰,照片上的他笑得恣意张扬,是我爱极的样子。

我没有久留,因为我知道他并不在那里。

他也许是风,也许是雨,也许是落在指尖的雪花,也许是路灯下飞扬的尘埃……也许是遥远银河里的一颗星。

 

今夜我也在期待着

不是太阳,

它时晴时阴,

不是月亮

它时盈时亏,

一颗星星,

和其他千千万万颗没有什么不同,

明亮而隽永。

流浪的星星,

他祈求聆听你的愿望,

为了见你,跨越整个宇宙,

爱,

是他世界的唯一法则,

你记得他,

他便永远闪耀在你眼中

时光不曾落灰,

爱意永不消逝。

 

这是他写的最后一首诗。

两年过去,这本诗集终于完整了。

经由特雷莎女士的协商,我买下了这本书,在图书馆的文字记录里,我看到了这本书是由作者本人捐赠的记载。

没有序言,没有后话,没有作者介绍,也不必有,他想说给我的话,我都听到了。

我想他也知道。

毕业后,我成功把书店接近赤字的盈利拯救了回来。我相信他是真的经常在柜台睡觉了,也不知到他是怎么做生意的,这么多年没破产堪称奇迹。

到了晚上,我上到阁楼,本该是天花板的地方嵌着整块透亮的玻璃,我躺在地上,像是被星光环绕。日复一日,渐渐也能说出大部分星星的名字。

我的那一颗在哪里呢?

今夜,我也在期待着。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