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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注视。
考虑到他的过去,以及他当初是如何得到这份工作的,这不是什么新鲜事。这只是童年时,在哥谭市象征意义和字面意义上的黑暗中窥探这座城市的治安维持者的适宜行为。鞋盒里精心整理排列的照片,虔敬地藏在衣柜里,远离他父母冷漠的目光,这就足以证明了,真的。
但提姆认为自己自那时起学到了些微妙的东西。
当然,那时他从来没有被抓住过,但现在他是罗宾,而且已经在野兽的巢穴中了。可以说这种爱好不会被忽视太久。
鞋盒和破旧的宝丽来相机放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安全屋里——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这么做,上面覆盖的灰尘足够多。放更多的照片是冒险。太明显了。
因为提姆不是白痴,他知道这看起来是怎么回事,基础水平上是怎么回事。最好的情况,一个孩子令人尴尬的痴迷情节。最坏的情况?值得盯梢的对隐私与信任的侵犯。
如果他真的能从中得到任何类似于满足感的情绪。也许是偷窥欲。
提姆还没有决定把自己的所作所为放在何等级别;他会如何对输入进电子表格中的清单和推测进行排名,用五层防甲骨文技术加密,然后保存在一台除了提姆的大脑和模糊的需求浓雾外与外界没有任何连接的笔记本上,最好保存在没人知道的地方。
没有恰当的方式来描述这种行为。
尽管他现在所做的,提姆认为,很可能是一种冲动的、他从来没办法抗拒的自然反应。
有一半的时间甚至不是有意识的行为。他一直是蝙蝠侠最隐秘的门徒之一,即使在他不注意,他也知道如何下意识地把他看到的东西归档以备后用。如何在不暴露他的行动或意图的前提下进行观察——这是他在成为罗宾前学到的技能,必要时他使用。
而这从不是个他是不是必须如此的问题。
因为迪克就穿着深V领在庄园里徘徊,展示着咬痕和褪色的瘀伤,不管怎么说,但提姆知道,从生理意义上来讲,哪怕移开他的视线一秒钟都是不可能的。就像用水桶让哥谭市的河水逆流。或是对小丑晓之以理。
提姆无法移开视线,但为了粉饰表面,他至少可以假装他移开了。
所以他记下。他记下迪克颈上凸起的、在迪克的锁骨上展开的咬痕与瘀伤。巡逻结束后,他在淋浴间几乎是漫不经心地一瞥,留意着他脊背上的每一道抓痕。用他的目光追寻他臀部雕刻般的肌肉,和有人用手描摹按压后留下的独特青紫。
一想到这提姆就讨厌自己,但他想成为那双手的主人。
但他永远不会是,所以——一切的一切在这里结束了:这张他保存得太久的电子表格,详细记录了迪克的情人们在他皮肤上留下的印记。他一次次地重新查看,遐想那些地方在适当情况下会让他呻吟。他煞费苦心底记录着他们的崇拜,不去想他想要摆脱的祈祷。
真的。庄园的墙太薄了,不适合做这种事。
虽然手头的资料只能让他了解事情的一面。
他考虑拓展范围;在档案和监控中寻找相应的日期,看看能在科里、芭芭拉和罗伊身上找到什么痕迹。描绘这位这位年长的治安者在情事中的所予所得:当提姆一人待在一个安全屋中,带着他的清单和太多拳击练习所带来的肌肉记忆时,一副一副完整的图景回返,刺激他暗红色的脸庞。
但,即使对他而言,也是过于沉迷。留下痕迹的风险越大,被抓个正着的风险就越大,尤其是其中一个嫌疑人一切密切关注着每一个进入哥谭监控的人。发现者会在他满足前阻止这一切,因此这绝对不是个好选择。
而且,如果迪克发现了,提姆可能会尴尬死。
他想知道尸检报告会是什么样子。
所以他就按迪克的吩咐做事,依靠本能。他在心中记下了那个人作为夜翼时没有得到的痕迹。他会冒没必要的险。他料到什么时候会有个这样的夜晚;躲在一个安全屋里,蜷在床单下,尽量不去想一个人(他)在那顽皮的笑和那双有力、灵活的手下度过一晚后会有什么样的痕迹。
但意识到这将是他在巡逻半途,困在市中心摩天大楼楼顶的那种夜晚?
罗宾不需要直觉就知道,如果他在今晚的巡逻中看到哪怕一个手指肚,他就完蛋了。他很可能因为荷尔蒙分泌过度的同时血液流向完全没必要的地方而烧起来。
因此,提姆按照惯例在心里检查了他在这一地区的所有安全屋,以及在不干扰其他人巡逻或不被伏击的情况下到达这些安全屋的最佳路线。
到了最后,这并不重要。
有时候他就想知道为什么他们竟然规划巡逻路线,而像夜翼这样的义警根本不会遵守任何规定,还会偷偷接近目前努力想要遁迹的罗宾。
但这是哥谭,整个宇宙讨厌罗宾,这种事不可避免。
虽然……在屋顶留下痕迹很有意思,但他是来工作的,他真的不该分心。或者,如果夜翼决定在罗宾有这种情绪的时候想玩乐的话,他可能会感到非常难堪。那只会以一个他可能不会太努力去挣脱的危险的固定姿势所结束。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背部肌肉和凯夫拉尔纤维的压力使他无法摆脱不断接触跳线和格斗枪的压力。
夜翼坚持用手指搭上他的手腕,当他抱住罗宾并告诉他他有多棒时这位年长的治安官喉结微动——这只是个额外的奖励。
如果这个发生在洞穴中时,他至少要象征性地努力逃出洞穴。因为蝙蝠侠。他不知道如果布鲁斯发现第三位罗宾在训练垫上第一位罗宾身下呻吟时他会怎么做。
也许像个和善、选择性无知的蝙蝠爸爸一样走回楼梯。
或者把他解雇。选种毒药吧。
但在这里,找到合适的屋顶,唯一能见到提姆轻率行为的就是哥谭复兴建筑物上的滴水兽。即使他们能看到他在做什么(或者确切一点,没有做什么),他们也可能像迪克一样健忘。
不幸的是,对罗宾来说。忘却并不等同于在他躲藏时找不到他。夜翼对这种事一直有种奇怪的第六感。还有紧身制服。
他更多是感觉到而不是听到他左侧一个过于夸张的落地动作。
现在,从屋顶上“意外”掉下来听起来不错。
在夜翼接近他前,他就已经站起来开始移动了。不安在他的皮肤下躁动,让他自然而然地进入了搏斗状态。
另一个义警愣了一会,也许夜翼只是觉得自己吓到他了。
……即使是罗宾也不会说是的。
他努力保持随意的语气,但语速还是有点快。
“真是长夜啊?”但愿不是,如果有抢银行或者市政厅再次被占领的事情,就能把罗宾从该发生的这些事中拯救出来。
夜翼眯起眼,罗宾犯了不该犯的错。
“是的,但你需要一些练习。嗯哼?”年长的义警问道,好像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不确定。虽然不是最佳选项,但罗宾可以接受。
也就是说,他愿意正式承认这是个非常非常糟糕的主意。但留在屋顶上等着夜翼决定尝试揭发他的罪行?
在这么高的地方,抓钩碰到金属的声音很响。
“你要先抓住我!”罗宾跑向屋顶边缘,没等话从嘴里全跑出去就飞了起来。
飙升的肾上腺素放大了他的披风在身后扬起的声音。
夜翼的声音渐渐远去,但罗宾还是听出了他的气恼,“这就是重点!”在声音完全消失前。
他就在他身后,以几乎非人的技巧与优雅在哥谭的空中飞荡。
被抓住是不可避免的,所以罗宾能做到的就是止损。
没有目击者。
想着目的地,他再次荡起一条弧线,让哥谭的夜色将自己吞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