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当一个人的丈夫起身说道“我要去下洗手间”,而不是“我要去撒泡尿”时,他的配偶大多会将之揣测为,他正试图让约会之夜变得文雅浪漫。但Sara并不是那样的配偶,我也的确不是那样的丈夫。
我粗鲁地挤开人群,急步走进厕所的隔间,从皱皱巴巴的烟盒里抖出一根香烟,脱力的手指尝试了几次才擦燃打火机。随着气体充盈胸腔,瓷砖的冰凉透过布料压上我的脊背,我终于有能力去思考我刚才在吧台边看到的代表什么——左耳垂跃动的银色光芒,虎口处黑色的七芒星,遮住整个眼眶的酒红色眼镜——逐渐再次在电子报纸和网络影像中曝光、我久久凝视的装束。
本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一根香烟足矣,再次抬起头,却发现面前光洁的木纹门板上多出五六个烟头烫痕。
我随手将空烟盒抛进纸篓,就着盥洗池的冷水漱了口,大力将附着于衣服上的烟气拍散,抹着下巴踱步回到卡座。
“嗨,”Sara语调柔和地向我招呼,包容得仿佛我只离开了一段刚够她理理头发的时间。待我走近,便露出了一丝顽皮的神情,压低嗓音故作神秘地问:“猜猜我刚才瞧见了谁?”
我嗓子一紧。她看到了。
“谁?”我明知故问。
“DAMON ALBARN!Gorillaz的主唱!”她的眼睛因为兴奋显得明亮,“他早你一步从厕所出来,你没有遇见他吗?和他打招呼了吗?”
“没有,我没有遇见他。”
察觉到自己的声音过于干涩,我抓起盛满琥珀色啤酒的玻璃杯,灌下去一大口。液体流过喉咙的触感让我抓回了一点声线的控制权。
“我要过去告诉他我们喜欢Gorillaz,”她说着便挪动到卡座边缘,站起来,眼神像邀请亦像审视,“你要和我一起来吗?”
Sara不懂那些年摇滚界发生了什么,但她懂我。
我摇头:“你去吧。”[1]
我的目光追随Sara的身影消失在攒动地人群之中。踌躇片刻,我打了个手势唤侍应生来,请他给吧台另一侧戴着红色眼镜的男士一杯啤酒,记在我账上。
当侍者再次回到我的座位时,带来了一张折叠的纸条,告诉我这是那位男士要求给我的。
“谢了孩子,给你自己买杯酒吧。”我递过去一张纸钞。
接下纸条,我没有立刻打开。血液从我的大脑直奔攥紧纸条的手指,几乎有点缺氧带来的眩晕感。我不知道他会写些什么——他会愿意见我吗?这上面会不会写着“滚远点”?我愿意见他吗?万一侍者认错了人,这根本不来自他呢?
胸腔内心如擂鼓,让我想拔腿就跑。
最终我还是压低眉头,展开了纸条。
“走廊见。”[2]
黑色马克笔,整齐的手写,没有署名。他知道是我,我也知道是他。
